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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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梦”不是随便可以做的
通讯员 洪光彩 简芽香 本报记者 仇健

  眼热黄金期货交易的有利可图,却忘记了期货交易的严格规定,蔡某和张某从事非法黄金期货交易,在两个多月里发展了9名客户,交易额达1.6亿元。
  近日,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两人批准逮捕。

  业务员变“期货老板”
  24岁的蔡某大学毕业后,曾在杭州一家公司做“炒黄金”的业务员。一段时间下来,蔡某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便寻思着多赚些钱。
  张某与蔡某是邻居,两人一碰头,决定合伙代理“炒黄金”。今年3月,两人先后来到宁波,认识了宁波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另案处理)。
  在赵某的介绍下,蔡某、张某与美国某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蔡某、张某以赚取佣金的形式为该公司发展“黄金期货”交易的客户,佣金由该公司授权的亚太地区代理商——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提供。协议约定,蔡某、张某的代理费为:每月净入金50万元以内,提成手续费的60%;每月净入金50-100万元,提成手续费的70%;每月净入金100万元以上,提成手续费的80%。

  内外包装引人上钩
  一切准备就绪后,蔡某和张某打算大干一场。4月下旬,两人在宁波黄金地段一高档写字楼里租下了一间办公室,又以宁波公司的名义招聘了一批业务员,其中不少是大学毕业生。
  《黄金投资介绍书》、《我的成功就在下一个电话》、《关于现货黄金的一些问题与回答》……这些资料都为业务员解答客户的疑问提供了蓝本。在其中一份材料里,记者看到,如果客户询问公司的性质,业务员的解答是“我们和证券交易所一个性质,他们是券商,我们是金商,他们负责开炒股票的户,我们负责开炒黄金的户”。如果客户问“你们公司合法吗”,业务员的参考答案是“当然合法了,不合法谁敢做这个,我们公司是中国黄金协会的会员单位,国内开放黄金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做这个了”。

  手续参照正规交易
  在蔡某和张某的大力宣传下,立即有投资者上门。为了获取客户的信任,他们尽量做得像正规期货公司一样“规范”。
  客户首先要通过他们与美国公司签订《客户合同》及《开户确认书》,然后将保证金直接存入由上海公司的北京分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中。之后,客户在上海公司、美国公司的相关网站下载分析系统和交易系统,使用由北京分公司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交易。根据交易规则,客户按1万元保证金交易一手(即100盎司黄金,相当于约6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交易,每交易一手,美国公司收取520元手续费。客户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形式开展交易活动,24小时不间断,可“买涨”或“买跌”,可通过先买后卖、先卖后买等对冲方式结束履约责任,而不必选择实物黄金交割。此外,客户可根据自己所持仓位的盈亏情况及时调整保证金金额,若保证金持续低于公司设定的限额,则会被交易系统强制平仓。

  两月交易1.6亿元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久就有人举报了这事。6月16日,蔡某和张某的“黄金梦”因公安机关的查处而彻底破灭。7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作出认定,宁波公司、美国公司、上海公司及北京分公司等既非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也非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公司,蔡某、张某等人利用上述4家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行为。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两人批准逮捕。
  截止6月份案发,蔡某、张某等共发展客户9人,交纳保证金65万余元,累计交易267手,交易金额达1.6亿元,产生手续费13.5万余元,仓息3500余元,蔡某等人共从中提取佣金3.6万余元。9名客户中,除一人因案发前刚交纳3万元保证金尚未交易外,其余8人共亏损四十余万元。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期货要通过合法途径,否则投资者的权益一旦受损将很难得到保障。